中國鑄造協會執行副理事長兼秘書長張立波在前不久召開的山東省鑄造廠長(經理)年會上表示,中國鑄造協會已完成鑄造行業準入制度課題研究并在積極著手試行,同時已經開始考慮鑄造產業集群發展規劃和鑄造行業“十二五”發展規劃。結合我國鑄造產業結構與市場需求及區域經濟特色,有計劃、有重點地培育、支持特色產業集群,探索出一條我國鑄造業實現由大變強的新途徑。精密鑄造件
鑄造產業集群的現狀
產業集群是指在特定區域中,具有競爭與合作關系,且在地理位置上集中,有交互關聯性的企業、專業化供應商、服務供應商、金融機構、相關產業的廠商及其他相關機構等組成的群體,還包括了由于延伸而涉及到的外部科研機構和知識提供機構、服務方面與支持組織等。
“產業集群內企業間分工的深化,能夠有效促進企業的發展,提高交易效率,減少交易成本,形成區位品牌。全球已出現不少現代鑄造工業園。如美國洛杉磯的鑄造工業園,年產60萬噸,產值達55億美元。日本、韓國和我國臺灣地區中小鑄造企業較多,往往都以集群的形式存在,可共享物流系統、檢測中心、信息中心、開發中心等,集聚效應顯著。”張立波說。
我國鑄造特色產業集群目前有近300個,大都與區域經濟協調發展且與特色經濟圈相適應,其中,環渤海區域和長三角區域鑄造業相對集中。環渤海五大省市區域,包括北京、天津、遼寧、河北、山東,鑄造產業的集中度較高,鑄造業的基礎條件和發展趨勢良好,年鑄件產量達1106萬噸,占全國總產量的1/3;企業數近8000家,占全國26.7%;從業人員43.3萬人,占全國的22.8%。長三角區域,上海、江蘇、浙江、安徽,該地區規模以上企業數量很多,擁有較高的鑄造產業集中度,鑄造業的基礎條件和發展趨勢良好。鑄件產量達865萬噸,占全國總產量的25.8%;企業數近6300家,占全國20.8%;從業人員近74萬人,占全國的39%。
山東是我國鑄造業大省,年產量居全國第二位,產業集群也是其下一步的發展重點。據山東省機械工業協會會長劉衛東介紹,山東省2008年鑄件年產量達350余萬噸,現有初具規模的鑄造廠點1400余家,從業人員約13.5萬人左右。產品主要配套于汽車、摩托車、船舶、機床、通用機械、工程機械、農業機械、建筑機械、電力、冶金、化工、市政及其他裝備行業。根據《山東省鑄造工業調整振興指導意見》,山東省將重點培育章丘明水工業園的重型汽車、風機和有色合金鑄件產業集群,龍口和萊州地區出口剎車盤產業集群,平度和東營地區生產精密鑄件與設備產業集群,昌邑市圍子鎮鑄造園區,膠州地區制造沖天爐產業集群,鄒平地區生產鋼丸鋼砂產業集群和青州地區供應鑄造生鐵的產業聚集區。
我國鑄造產業集群發展初步設想 我國鑄造業產量已經連續9年位居世界生產大國,2008年年產鑄件3350萬噸,產量是位于第二位的美國總產量的3倍左右,但我國鑄造業大而不強的特點依然存在,產業集群的現代化程度依然不夠。
“‘以鑄造工業園區、鑄造產業集聚區為載體,以鑄造行業準入制度為抓手,以科技為支撐,市場配置與政府導向相結合,充分發揮區域優勢和資源優勢,實現各地區鑄造產業的優勢互補和集群效能,促進管理精益、技術進步、產品升級,促進節能減排和資源優化利用,堅持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并重,走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和諧型的高效益、可持續發展之路’是中國鑄造協會提出的實現我國鑄造業由大變強的戰略舉措。”張立波說。
根據鑄造協會構想,是明確我國鑄造產業的總體規劃與布局。其體系框架主要包括鑄造原輔材料產業集群、鑄造裝備產業集群、特色工藝鑄造產品與區域產業集群、特色鑄件產業集群、鑄造行業教育培訓基地、產業鏈延伸相關產業集群、鑄造研發中心和鑄造專業會展與網刊等鑄造文化產業等八個方面,重點培育、支持特色產業集群的建設與發展。
第二是發展鑄造產業集群建設服務支持體系。服務支持體系應當健全鑄造研發中心、理化檢測中心、鑄造設備維修中心、信息咨詢服務中心、鑄造原輔材料物流中心、鑄造行業培訓中心、中小企業融資服務中心和金屬液短流程供應中心。
第三是加強鑄造生鐵基地建設,優化鑄造產業集群。“短流程”工藝是鑄造協會重點推廣的優化技術之一,所謂“短流程”鑄造工藝,就是用高爐鐵液直接注入電爐中進行升溫和調整成分,經變質處理后澆注鑄件,省去了用生鐵錠再重熔成鐵液的過程,是一種節能、高效、降成本的鑄造生產方法。“短流程”工藝在山東等省已經得到較好應用,在不久前公布的72家全國優質鑄造生鐵基地試點企業中,采用“短流程”的山東企業達到12家。
準入與調整的結合
張立波認為,無論是在提高鑄造企業的自主創新能力方面,還是在大力發展鑄造企業的循環經濟方面,如果還是保持目前我國鑄造企業的這種數量多、規模小和無序競爭的局面,就無法實現節能減排目標。所以從現在開始到2020年,我國鑄造企業應該從3萬多家減到1萬家或者更少。實現這一目標,一是靠市場競爭的優勝劣汰;二是靠政策導向,積極推行鑄造行業準入制度。
中國鑄造協會初步研究提出的準入條件共有20條,主要內容分為三部分。一是制定“準入條件”的目的、意義,以及引導企業達到準入條件的主要途徑;二是準入條件的一些具體標準;三是實施和監督。
準入條件重點強調了企業規模、鑄造方法及工藝、鑄造裝備、鑄件質量、能耗、廢棄物排放與治理,以及勞動保護等幾個方面的內容。
張立波解釋說,企業規模是準入的首要條件,本著新建鑄造企業需有高起點,所以對于新建企業的規模有較高的門檻。規模衡量指標以產能為準,并且只對采用砂型鑄造工藝(占我國鑄造總產量的80%以上)和離心鑄造工藝的企業規模做了規定;鼓勵鑄造企業根據所生產的產品選擇適合企業條件和鑄件要求的、先進的鑄造工藝,將生產效率低、鑄件質量差、對環境污染嚴重的粘土砂干型鑄造工藝列為惟一的應淘汰工藝;關于鑄造裝備,定性地規定了鑄造企業所必須達到的設備能力,重點強調了熔煉設備,因為金屬液的溶化工序占鑄造企業能耗的比例、煙塵及廢氣的排放問題也最嚴重;鑄件質量主要從過程控制方面規定鑄造企業應具備的質量控制能力,同時指出鑄件質量應符合相應標準;關于能耗,條件中規定了沖天爐、感應電爐等熔煉設備的能耗指標;廢棄物排放與治理,以及勞動保護條件均是依照國家已經頒布的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來確定的。
據張立波說,國家工業和信息化部授權中國鑄造協會考察并指定若干個地方鑄造協會負責對當地企業是否符合準入條件進行考評,同時,中國鑄造協會已于2009年12月20日向國家工信部產業政策司正式申報“有利于鑄造業發展重大政策問題研究”項目,并開始著手相關分行業準入條件的實施細則的起草。